时间:2021-07-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永州涉黑组织覆灭:22 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报永州讯 2019 年 8 月 16 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刘为等 46 人涉黑犯罪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刘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诉人肖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诉人胡赛亮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上诉人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二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永州中院审理查明,2009 年以来,上诉人刘为、肖文、胡赛亮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冷水滩、东安等地为非作恶,大肆实施开设赌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成为当地颇具声势的恶势力。自 2012 年起,刘为、肖文、胡赛亮等人在东安县端桥铺镇竹木町社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并以同乡、同学、亲戚关系为纽带,以吃喝嫖赌毒为拉拢手段,广收社会闲散人员为 “ 小弟 ”,逐步建立起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清晰、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后,通过有组织地大肆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牟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以拉拢、豢养 “ 小弟 ”,添置犯罪工具,以非法利益拉拢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充当组织的 “ 保护伞 ”,维护组织稳定,增强组织势力,支持组织活动;通过有组织地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抢劫等暴力违法犯罪,排挤竞争对手,维护赌场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多次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插手民间纠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永州中院认为,上诉人刘为、肖文、胡赛亮等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应按照其所犯的相关罪行予以惩处。根据各上诉人所犯的罪行,永州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朱鑫洁 通讯员刘姣丽 (来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