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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院: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至32.6%

时间:2021-07-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新闻发布会现场。法院供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法院供图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湖南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获悉,2018年湖南全省行政诉讼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同比有所下降,但判决撤销的案件数及涉土地、征拆类行政案件败诉率仍相对较高。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2.6%,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

  上述司法审查报告显示,2018年,湖南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行政案件27525件,结案率92.4%,较2017年提高7个百分点。《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三年后,全省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总体呈现出六个方面特点:行政诉讼案件收案增速放缓,结案率不断提高;各市州一审行政案件数量和增长幅度不均衡;涉诉领域和案件类型日趋多元化;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无效起诉案件所占比例较高;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同比有所下降,但判决撤销的案件数及涉土地、征拆类行政案件败诉率仍相对较高。

  湖南法院通过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2.6%,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因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被判决败诉的案件分别为498件、348件、151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33.5%、23.3%、10.2%。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2018年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64份,督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湖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法院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不断加大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侵犯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撤销或变更;对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令其限期履行;对被告不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依法先予执行并及时判决,加强对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类的行政争议案件,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为稳步推进湖南行政诉讼管辖改革各项工作,2018年,湖南省高院在总结郴州、永州、益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并确定长沙市、衡阳市、怀化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长沙、衡阳、怀化三个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其他市州因地制宜分别确定两个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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