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16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陈泓蓉 - 小 + 大
法庭开在乡间 温暖洒遍人间 ——石柱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耄耋老人赡养权益 法讯网讯(通讯员 陈泓蓉)近日,石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向某来电,希望中心能够为解决其母亲陈某的赡养问题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其他子女给付赡养费。经工作人员调查询问,了解到九十岁高龄的陈某育有三子女,2020年10月20日她因意外导致左股骨受伤,医药费由长子向某某承担。此后陈某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一直需要专人照料。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随即联系援助律师驱车前往石柱县金竹乡陈某家中,上门办理老人赡养纠纷事宜。工作人员详细询问老人生活情况,耐心倾听其法律诉求,援助律师基于实际为老人代写起诉书,要求三子女共同承担医疗费和3000元护理费、每月分别支付生活费300元。援助律师将陈某特殊情况告知石柱县人民法院,申请将法庭“搬”到陈某所在的金竹乡审理。 7月13日,陈某诉向某等三人赡养纠纷一案在金竹乡政府开庭审理。当日,金竹乡村民们闻迅赶来旁听,审判员悉心引导,援助律师法理相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庭审在乡间顺利完成。 “搬”到乡间的法庭让在场群众知晓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现场接受了一次关于“孝顺”的法治教育,参加了一场遇事找法用法的法治思维训练,亲历了一回别开生面的法治洗礼。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群众路线,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把最满意的法律援助送到广袤山乡,用心用力用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为民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