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30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刘晨 范涛 - 小 + 大
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 法讯网讯(通讯员 刘晨 范涛)正值秋高气爽,坐落于中朝边境的长白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来了一位愁容满面的参农,一进法庭的门就说:“法官,您可要帮帮我,帮我把钱赶紧要回来。” 八道沟人民法庭的法官把参农让到立案大厅的座位上,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的情绪平缓下来,耐心倾听他的诉说。 原来,该参农王某数年前将十万余元借给了同村的吕某,并约定两年后还款,可谁知到了还款的日子,吕某却迟迟不提还款的事情。 考虑到吕某在本村还有参地,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到人参生长达到年限,估计就能还自己钱了,王某就没着急讨要欠款。可是现在眼瞅着吕某的人参马上就要起土了,吕某还好像没有这回事一样,王某可着了急,这人参一旦起土、卖掉,如果吕某再不还钱,王某借出去的钱就又要“泡汤”了。想到这,王某立即到法庭来寻求帮助,要求尽快实现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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