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闵晓青(中) 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检察日报记者闫晶晶)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反复、大量发生的违法犯罪,无不与社会治理基础工作相关。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六号检察建议,省级检察院同步推进。 2021年,针对快递安全问题,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促进形成监管合力。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及时开展专项行动,3个月破获寄递毒品案1709件。 一至七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均得到积极回应,推动了系统治理。“比如,一号检察建议带来的影响是从学校、家庭到司法等环节形成了合力,从源头上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爱。”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闵晓青告诉记者,检察机关深挖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闵晓青代表表示,一至七号检察建议无不体现浓浓为民情怀,关注的都是百姓民生,一份检察建议,以个案办理促社会治理,监管到位了,类似的犯罪就会大大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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