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综合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王立科敛财逾4亿被判死缓!去年今日被开除党籍公职 9月22日,两“虎”同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刑,都被判处死缓。 继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死缓,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同日也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立科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院认定,王立科在任上27年敛财4.4亿余元。 上午被宣判的傅政华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法院认定他受贿1.17亿元,包庇涉嫌严重犯罪的弟弟。 王立科与傅政华被判刑罚相同,都是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昨日,三“警虎”邓恢林、龚道安和刘新云同日被判刑: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至此,两日内5名政法系统的“大老虎”都判监。这5人有个共同的身份: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孙力军政治团伙。 孙力军曾任公安部副部长,2020年4月在任上被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反腐专题片《零容忍》详细揭露了孙力军及其政治团伙成员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贪腐案查处内幕: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攀附孙力军,四人在孙力军的运作下,被提拔到省部级的高位。 此外,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与曾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的刘彦平相继落马,也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出“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目前已披露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共有7人,团伙“头目”孙力军今年7月8日也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控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19年间任上受贿6.46亿元。孙力军也当庭认罪悔罪,目前尚未判决。另一成员是今年3月落马的刘彦平,已被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逮捕,案件尚在审理中 。
9月22日,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央视客户端 27年敛财4.4亿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立科犯有四罪。 首先是受贿罪。 法院认定,1993年至2020年,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今年将满58岁的王立科,出生于1964年12月,满族,山东蓬莱人。1982年10月,不满18岁的王立科成为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从此踏入警界。 1993年,29岁的王立科获任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法院判决认定,这是王立科受贿的起点。此后他一路贪腐,从辽宁到江苏,不收敛不知止,在落马的2020年仍有受贿行为,27年敛财4.4亿余元。2020年10月24日在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上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其二是行贿罪。 法院认定,王立科为谋求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 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披露了王立科为孙力军送“小海鲜”的内幕。 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科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2008年下半年,孙力军到辽宁省公安厅考察。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是公安部领导,很年轻,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 2011年,王立科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在片中自述:他(王立科)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据调查,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此后,王立科2013年3月离开辽宁调任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孙力军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孙力军说。 这也意味着,孙力军受审时承认的6.46亿元受贿款中,有近1/6是王立科历年奉送的。 其三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法院认定,王立科明知娄河涉黑犯罪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长期放任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帮助该组织逃避查禁与打击,并为该组织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反腐片《零容忍》披露,王立科和涉黑组织的关系,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他在家乡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县担任公安局副局长,结识了在当地“捞偏门”的娄河。 此后20多年里,娄河从最初经营赌场,到发展成为暴力为祸当地的涉黑组织,再到发家后表面“洗白”转入地下,一路仰仗王立科的庇护,娄河累计送给王立科财物达8000多万元。 90年代初,娄河在北镇开设多家赌场、娱乐城,就开始向分管治安的王立科行贿。当地民警曾接到举报想调查娄河,被王立科制止并严加训斥;省里市里有打黑行动,王立科就提前给娄河通风报信;他还滥用警权帮娄河打压竞争对手。曾有另一名涉黑组织成员李某向娄河叫板,王立科应娄河请托重点侦办,打击了李某的势力,壮大了娄河的声势。 有了王立科撑腰,娄河有恃无恐,财力势力迅速壮大。1998年,他投资建成大河酒店,并在酒店内常年开设赌场,豢养打手。该组织成员数十人,多年来涉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80余起,治安案件30余件。 王立科随着职务晋升,担心被娄河影响了仕途。2008年,他精心设计让娄河到北镇市公安局“自首”,实际是完成“洗白”。 其四是伪造身份证件罪。 法院认定,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其本人及亲属、特定关系人等违法办理多份虚假身份证件。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立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帮助有关企业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巨额贷款无法偿还,还多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王立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 长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伪造多份居民身份证件,均属情节严重,对其所犯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鉴于王立科主动到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王立科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去年今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曾试图停播 《人民的名义》 巧合的是,王立科是去年的今日,2021年9月22日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并被指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 王立科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在通报中,王立科被指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他还被指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 王立科还被指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披露了王立科搞特权的内幕。通报称,2013年3月,王立科从辽宁省到江苏省任职后,违规长期占用大连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4部公车直至2020年10月,占用车辆期间的保险、保养、加油等费用由大连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承担。2017年9月至2020年10月,在江苏省委政法委已为其配备办公用房情况下,仍违规长期占用江苏省公安厅办公楼4间办公用房供其个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 王立科被“双开”当日,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金盾影视中心主任李学政发文称,王立科在担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时,曾试图停播该剧。 王立科在江苏工作期间,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曾在南京取景拍摄。 李学政称,王立科看完剧本后非常震惊,并严厉批评相关鸣谢单位,认为该剧严重抹黑政法队伍形象,他甚至还为此向江苏省委高层提意见,反对该剧继续播出,但江苏省其他领导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并劝他“身正不怕影子斜”。但在王立科不断施压下,该剧涉及江苏政法系统的鸣谢单位后来还是都被删除了。 而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整整一年后,王立科被判死缓。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央视客户端) 文:梁建忠 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长春9月23日电 2022年9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对被告人孙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2018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余元。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2支。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力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孙力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干预医药、金融等民生领域正常经济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孙力军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孙力军到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能够认罪悔罪,且积极配合追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孙力军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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