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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百余只幼鸟出售 合肥三名男子受审

时间:2020-05-1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捕获百余只幼鸟出售 合肥三名男子受审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通过捕获幼鸟出售获利,三名男子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月2日下午,合肥肥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家住合肥市的程某、秦某某和徐某盯上了筑巢在电线杆上小木箱内的幼鸟,2019年5月12日至28日期间,三人在合肥境内掏出百余只幼鸟,5月29日凌晨,在程某与秦某某作案返回的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在二人的摩托车后备箱和塑料工具箱内当场查获幼鸟32只,人赃并获。

  经鉴定,幼鸟为“八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程某、秦某某、徐某三人不仅掏“八哥”还通过微信出售的方式卖“八哥”,从中获利,三人分别获利1980元、3000元和1000余元。根据《国家保护的有意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三被告人非法猎捕行为共造成生态资源损失33600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狩猎法规,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三被告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导致野生动物物种数量减少,致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程某、秦某某、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同时愿意积极履行民事侵权责任,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以此来弥补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破坏,修复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陈成 通讯员 朱亚群)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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