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 文章 当前位置: 综合资讯 > 文章

注意!5月起,这种行为违法!

时间:2021-04-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注意!5月起,这种行为违法!

  注意啦!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

  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上一篇:“老班底”开启中美气候合作新格局

下一篇:新京报:年年倒数副市长年年检讨 环境整治别搞成了“道歉秀”

推荐阅读
工作人员 | 联系《中国网视台》 | 关于《中国网视台》
中国网视台 版权所有 欢迎合作!联系QQ/微信:986569019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986569019  |  地址:www.cntv.one  |  电话:邮箱:986569019@qq.com  |